自学考试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1 15:58:38 作者:admin 浏览量:2465

各校外助学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做到诚信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助学中心必须在考前组织全体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第 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川考委2005【6】(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要使考生详细了解考场规则以及违纪处罚规定,树立“文明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正确道德观。

二、各助学中心应建立学风、考风责任制,以督促相关人员严抓考风,促进学风。

三、各助学中心应坚决杜绝群体、集体舞弊事件的发生。对出现群体、集体舞弊现象的助学中心,除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外,我院还将终止其联合办学协议。

四、各助学中心应深入考生了解考生的要求、思想动态,及时打消考生侥幸心理,确保做到诚信考试。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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