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9 15:45:19 作者:admin 浏览量:3069
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站点、自考站点:
为了加强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管理,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川学位办[2006]54号)的精神,现重申申请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希望各学习中心、教学站点认真学习,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严格按实施细则要求,贯彻择优授予的原则,认真审查、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成教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三、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四、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六、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有考试作弊、抄袭他人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者;
(二)在读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以学校违纪处分决定为准)或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三)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七、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和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成人、网络、自考本科毕业生由各学习中心、教学站点、自考站点向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统一递交个人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如下:
(1)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相关内容――学生基本情况、学习科目(各专业按教学计划上的顺序填写)、各科成绩、毕业鉴定等由各学习中心负责填写好(上交打印件);
(2)将申请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与毕业证书相同的2吋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专业)等资料装入档案袋(一个学生一个档案袋以名单顺序编号);
(3)上报与毕业证书照片相同的电子照片。
(二)各学习中心、教学站、自考站点,按照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标准信息报表》和附表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附表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标准报表》的要求,填写好有关内容,上交电子表格。
八、校学位办组织专家审查申请学生资格并验收申请材料后,向省学位办提交材料。
九、经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由校学位办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及《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严禁任何人员在申请、考试、审核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院
二○○九年四月八日
原页面:http://zk.swust.net.cn/node/180
附件:附表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43008bytes)附件:附表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10752bytes)
附件:附表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标准报表(11264bytes)
附件: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标准信息报表 (11078by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