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11:25:48 作者:教学教务中心 浏览量:51523
各校外教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为确保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有序开展,各校外教学点(指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自学考试助学中心、网络教育学习中心)和相关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学位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和审核依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办〔2019〕11号)
2.《西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南科大学位字〔2023〕16号)
3.《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南科大学位字〔2022〕7号)
二、学位申请流程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在西科在线官网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审核、重复率复检或验真、拟授位学生信息复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前往教学点,打印学位申请相关纸质材料,签名确认;继续教育学院按流程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具体流程图见附件4。
学位申请者登录入口(网址:www.swust.net.cn,该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比较稳定,也通过网络教育界面进入)。
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帐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全号。
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帐号:学号,密码:学号@swust。例如:学号:1234567890,密码:1234567890@swust。
三、受理范围
本次仅受理2022年12月及以后毕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四、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学位及上传电子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24:00。
五、日程安排表
时间 |
人员 |
内容 |
注意事项 |
8月10日-9月15日 |
申请人 |
准备学位申请材料;登陆官网,学习室内申请、按照学位论文规范和要求整理学位论文、准备学位申请所有材料;系统内申请、上传所有材料。 |
1.论文格式必须按照模板(附件8)修改,论文内容撰写各项要求必须按照附件7修改; 2.论文查重请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需原文对照查重报告;若在提交学位论文前进行了内容修改,必须提交最新的全文对照查重报告。 |
9月16日-9月19日 |
校外教学点 |
初审申请相关信息 |
|
9月20日-9月30日 |
继续教育学院 |
资格性审查 形式审查 |
审查内容: 1.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及成绩; 2. 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 3. 平均分; 4. 照片及其它材料; 5. 支撑材料 审查不符合要求,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
10月17日-11月15日 |
教学学院 |
在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内下载学位论文材料并进行质量审查,审查结束后整理上传审核结果至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审查内容:1.论文题目是否符合专业要求;2.论文学术水平是否达到专业要求;3.支撑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和修改后通过的,进入下一流程。 |
论文质量审查不涉及辅导相关事宜,质量审查教师也不是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仅对论文质量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只是指出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辅导相关问题请联系学习中心,也可参考西科在线官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课程,网址:http://www.swust.net.cn/thesis/login,忘记个人登录账号或无法登陆可以用以下账号登陆:登录账号:student 密码:bylw0816 |
11月16日-11月30日 |
申请人 |
学位论文质量审查结论为“修改后再审”的整改后系统内提交终稿论文材料复审(论文整改如果进行了内容修改,必须提交最新的全文对照查重报告);问题较大不通过的不复审,终止本次学位申请,下一批次申请。通过整改后结论为“整改后基本达到要求,待终审”的申请人在系统内提交最新查重报告等材料 |
评审是一项严肃的考核流程,没有修改论文再评审的环节,且按有关文件评审不通过不再反复申请,出于人性化管理我们针对问题较小的允许整改复审;问题较大不通过的可以提高论文质量后在毕业两年内下一批次申请,但本次不进行整改复审。各节点相关人员严格按流程操作,请申请人配合。 |
12月1日-12月7日 |
教学学院 |
对所有待修改论文复审,复审不通过,终止。 |
|
12月8日-12月12日 |
教学学院 |
对所有通过论文进行终审。 |
不通过的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
12月13日-12月19日 |
继续教育学院、申请人、校外教学点 |
申请人登陆学校学位申请审核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核对和确认。 校外教学点:通知和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个人信息核对。 |
未在系统内核对和确认个人信息的,视作自愿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
12月20日-12月24日 |
教学学院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
12月25日-12月26日 |
继续教育学院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
12月27日-12月31日 |
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学位办 |
准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材料。 |
|
1月 10日 |
学校学位办 |
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 |
|
12月28日-1月7日 |
学校学位办、继续教育学院 |
印制学位证书 |
|
1月10日之后 |
继续教育学院 |
发放学位证书 |
|
六、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预计开始发放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之后。
七、其他说明
(一)校外教学点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如查实学位申请人或校外教学点存在学术不端、徇私舞弊、申请材料造假等行为,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学位申请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校外教学点和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时间节点为预计时间,具体时间按通知为准。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后果由校外教学点或申请人自负。
(三)学位申请是对申请人各项资格的最终审查,非教学和考试环节,本环节不涉及国家或省级外语等级考试报考、论文辅导或教学过程等相关问题,上述内容应在申请前准备并提供,有问题请申请人联系相关部门或所在学习中心咨询解决。
八、特别说明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在第一次提交学位论文前仔细检查,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特别注意检查:格式是否规范,正文内容与题目是否匹配,内容架构是否缺失,支撑材料是否齐全,工作量是否饱满(是否达到专业要求),参考文献是否足够,参考文献是否在正文中引用等情况。
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流程中,任何环节不通过,则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二)申请人若在提交学位论文前进行了内容修改,必须提交最新的全文对照查重报告。
(三)学校将对所有学位论文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因此要求申请人尽量提交维普论文检测系统重复率检测报告。若因检测时间不同导致申请人提交的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重复率报告与学校检测结果不一致, 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查重报告进行真伪核验及原文比对。若真实有效,以申请人提交的查重报告为最终检测结果。
若重复率超过相应专业规定的,视为未达到该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四)由教学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对学位论文进行质量审查,质量审查不涉及辅导和教学相关事宜,质量审查教师也不是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仅对论文质量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只是指出论文存在的问题,辅导相关问题请联系学习中心或其他途径解决。
(五)评审是一项严肃的考核流程,不应有修改论文再评审的环节,且按有关文件评审不通过不再反复申请,请申请人重视自己的论文质量提前做好准备。本次申请出于人性化管理我们针对问题较小的允许整改复审;问题较大不通过的可以提高论文质量后在毕业两年内下一批次申请,本次不再接收申请人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等材料,若超过毕业后两年的,则不能再申请。各节点相关人员严格按流程操作,请申请人配合。
(六)若上级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学院将及时下发相关通知,并按照新要求开展学位申请工作。
请各校外教学点、学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内容,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若提交申请材料有疑问,请联系师老师、龙老师,联系电话:0816-6089260、0816-6089269。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西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3.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