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网络教育2021级秋季学生个人基本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09:18:24 作者:魏雪莲 浏览量:17690
各学习中心、2021级秋季全体学生: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规范学籍管理,确保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请完成拟毕业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工作。现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2021级秋季全体学生
二、核对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三、核对方式
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室,按照提示进行信息核对,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政治面貌、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若有误,由学生自行修改。姓名、民族、证件号码、性别等关键信息核对无误,点击“我已确认基本信息无误”按钮,手机扫描二维码,完成电子签名。若姓名、民族、证件号码、性别等关键信息核对有误,点击“基本信息有误需进行更改”按钮,按照提示联系学习中心按照信息变更流程进行信息变更,待教务平台内信息修改后,学生再次登录学生工作室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完成电子签名。
四、信息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基本信息变更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信息变更申请表》,此表格可在学院网站下载);
2.学生本人递交信息变更所需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到学习中心(复印件必须是从原件上直接复印成A4纸张且效果非常清楚);
3.学习中心审核学生勘误所交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和是否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在每一份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审核人:XX”和加盖学习中心印章;
4.学习中心负责人在《信息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学习中心初审意见;
5.学习中心务必于10月30日前将信息变更纸质材料邮寄到我院教务科。待审核办理完成后,由学习中心通知信息勘误的学生于11月5日-11月10日期间再次登录学生工作室,完成信息确认和电子签名。
(二)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变更姓名:提供有曾用名记录《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若变更了姓氏,根据学生自述材料,追加姓氏变更依据。
变更身份证号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安部统一格式《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复印件(仅改尾号的各级公安机关出具均可,改行政区划的需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生日的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外还需公安局原始存档的《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 号)、《关于配置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数据的通知》(网招委函[2013]02号)、《关于重申务必采用身份证识别器采集学籍信息的通知》(网招委函[2015]02号),我院不再受理因报名信息录入错误而导致的学生学籍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身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的补充和勘误。因报名信息录入错误和采集不完整而导致学籍信息错误和不完整的学生,无论何时发现只能办理退学。
五、责任认定
2021级秋季学生毕业后的毕业证书、学籍档案等个人信息将以此次核对结果为准,学生本人必须对自己核对后签名的信息内容负责。若由于因学生个人未核对出错误或不参加核对而造成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学位证书与本人不符等严重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生毕业照片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要求,切实保障国家人才信息安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学信网已全面启用基于采集码的加密采集传输新模式,请各学习中心通知学生通过学信网学信档案、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学信网手机APP获取本人采集码,配合图像采集机构,最迟于10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
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位同学在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60天后,必须由学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图像核对系统(http://www.chsi.com.cn/)进行图像校对。学习中心务必通知到学生个人进行信息核对。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