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关于自学考试23.4次四川省省考课程考试和 2023年7月云南省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10:14:26 作者:黄英 浏览量:3569

各助学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川教考院〔2023〕54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为确保本次省考和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23.4次省考课程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机(网)考: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9日                   

(二)各助学中心认真落实省考各项考务工作要求。设立考务委员会,作好考场布置、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考试纪律和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机(网)考须在封闭且有监控的机房内进行。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监控视频完整、回放清晰的要求。如因特殊情况暂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机考考点,考场前后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应有相应的视频录像功能,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视频回放要求。严禁将考点设置在非学历培训机构或不规范场所,不得设 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地点,严禁省外异地办考、居家考试。各考点须有严密的安保保障、安检措施、安全保密设施。

(三)如因特殊情况暂时达不到标准的考点,应有相应的视频录像功能,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视频回放要求。不得将考点设置在培训机构内,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时间地点。考点应在学校大门悬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考点”横幅,同时悬挂、张贴鼓励及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试的标语,横幅标语醒目、制作规范。助学中心应制定《考点应急疏散预案》,根据考点布局结构在考点内的运动场等空旷地带设立应急安全场所。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应明确标明警戒线,安排人员值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四)各助学中心考试之前,要将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张贴在各考场醒目之处,并在考试前予以宣读。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考试期间,安排驻点巡视员进行督导。考试实施过程中,必须严肃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做好记载,及时处理。要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监考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工作,避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任何单位、任何人均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作弊者,一经查实,参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生必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凭证件参加考试。

(六)四川籍凡未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的学生(已缴费数据中没有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考试,没有报考的学生参加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七)省考课程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点进行巡视,凡是未按照上报的考试安排(编场)组织考试的助学中心的考生成绩,将不予以认定。

(八)各助学中心需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的《23.4次省考已缴费数据》、《23.4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签到表》(详见附件1、2)制作考生签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在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务必签到,缺考考生在签到栏备注出缺考字样。

(九)与考务相关的问题请咨询自考办,联系电话:0816-6089244,0816-6089268。

   二、云南2023年7月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云南省学分互认校考课程笔试:2023年7月1日-2日

(二)各助学中心根据本次考试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本校考生的情况,深入分析研判组考条件,排查组考风险隐患,认真制定本校组考方案,保障考试安全平稳举行。

(三)各助学中心认真落实学分互认课程各项考务工作要求。设立考务委员会,作好考场布置、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考试纪律和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助学中心应制定《考点应急疏散预案》,根据考点布局结构在考点内的运动场等空旷地带设立应急安全场所。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应明确标明警戒线,安排人员值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四)各助学中心考试之前,要将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张贴在各考场醒目之处,并在考试前予以宣读。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考试期间,安排驻点巡视员进行督导。考试实施过程中,必须严肃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做好记载,及时处理。要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监考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工作,避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任何单位、任何人均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作弊者,一经查实,参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生必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凭证件参加考试。

(六)云南籍按照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计划和报考数据组织考生参加考试。

(七)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期间,云南省招生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点进行巡视。凡是未按照上报的考试安排组织考试的助学中心的考生成绩,将不予以认定。

(八)各助学中心需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的《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签到表》(详见附件3)制作考生签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在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务必签到,缺考考生在签到栏备注出缺考字样,试卷回收时将签到表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粘贴于试卷袋背面。试卷装订顺序必须按照签到表顺序排序,不同课程不能混装在一起。

(九)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后先签到。考生在试卷上仔细填写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层次、助学中心等内容(要求用正楷字书写)。

(十)试卷将由巡考教师送达各助学中心。试卷由巡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交接带回,试卷按自考办统一要求进行交接。

(十一)与考务相关的问题请咨询自考办,联系电话:0816-6089244,0816-6089268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1. 2023年4次省考已缴费数据
  2. 23.4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签到表
  3. 2023年7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签到表
  4. 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员手册
  5.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监考员职责
  6.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省考课程)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