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23.3次四川省省考课程考试和 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 16:00:07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3768
各助学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川教考院〔2022〕111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考生在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为确保本次省考和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23.3次省考课程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笔试:2023年3月5日
机(网)考: 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8日
2023年 2 月20日 -2023年3月5日
各助学中心认真落实省考各项考务工作要求。设立考务委员会,作好考场布置、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考试纪律和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省考笔试须在各级各类学校标准化考场进行,机(网)考须在封闭且有监控的机房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暂时达不到标准的考点,应有相应的视频录像功能,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视频回放要求。不得将考点设置在培训机构内,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任意更改考试时间地点。考点应在学校大门悬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考点”横幅,同时悬挂、张贴鼓励及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试的标语,横幅标语醒目、制作规范。助学中心应制定《考点应急疏散预案》,根据考点布局结构在考点内的运动场等空旷地带设立应急安全场所。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应明确标明警戒线,安排人员值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各助学中心考试之前,要将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张贴在各考场醒目之处,并在考试前予以宣读。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考试期间,安排驻点巡视员进行督导。考试实施过程中,必须严肃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做好记载,及时处理。要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监考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工作,避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任何单位、任何人均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作弊者,一经查实,参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生必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凭证件参加考试。
(五)四川籍凡未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的学生(已缴费数据中没有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考试,没有报考的学生参加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六)省考课程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点进行巡视,凡是未按照上报的考试安排(编场)组织考试的助学中心的考生成绩,将不予认定。
(七)各助学中心需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的《23.3次省考已缴费数据》、《23.3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签到表》(详见附件1、2)制作考生签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在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务必签到,缺考考生在签到栏备注出缺考字样,试卷回收时将签到表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粘贴于试卷袋背面。试卷装订顺序必须按照签到表顺序排序,不同课程不能混装在一起。
(八)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后先签到。考生在试卷上仔细填写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层次、助学中心等内容(要求用正楷字书写)。
(九)试卷将由巡考教师送达各助学中心。试卷由巡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交接带回,试卷按自考办统一要求进行交接。
(十)与考务相关的问题请咨询自考办,联系电话:0816-6089244,0816-6089268。
二、云南2022年下半年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云南省学分互认校考课程笔试:2023年3月1日-2日
(二)各助学中心根据本次考试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很本校考生的情况,深入分析研判组考条件,排查组考风险隐患,认真制定本校组考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保障考试安全平稳举行。
(三)各助学中心认真落实学分互认课程各项考务工作要求。设立考务委员会,作好考场布置、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考试纪律和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助学中心应制定《考点应急疏散预案》,根据考点布局结构在考点内的运动场等空旷地带设立应急安全场所。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应明确标明警戒线,安排人员值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四)各助学中心考试之前,要将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张贴在各考场醒目之处,并在考试前予以宣读。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考试期间,安排驻点巡视员进行督导。考试实施过程中,必须严肃考场纪律;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做好记载,及时处理。要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监考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工作,避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任何单位、任何人均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作弊者,一经查实,参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生必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凭证件参加考试。
(六)云南籍按照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计划和报考数据组织考生参加考试。
(七)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期间,云南省招生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点进行巡视。凡是未按照上报的考试安排组织考试的助学中心的考生成绩,将不予以认定。
(八)各助学中心需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签到表》(详见附件3)制作考生签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在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务必签到,缺考考生在签到栏备注出缺考字样,试卷回收时将签到表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粘贴于试卷袋背面。试卷装订顺序必须按照签到表顺序排序,不同课程不能混装在一起。
(九)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后先签到。考生在试卷上仔细填写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层次、助学中心等内容(要求用正楷字书写)。
(十)试卷将由巡考教师送达各助学中心。试卷由巡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交接带回,试卷按自考办统一要求进行交接。
(十一)与考务相关的问题请咨询自考办,联系电话:0816-6089244,0816-6089268
三、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一)确保考试安全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考试的报名组织、考试实施等环节难度增加,各助学中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责任重大。因此,在四川省省考、云南省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工作常规要求的基础上,各助学中心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 2020 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 ] 26 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22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 [ 2022 ] 92 号) 以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按照“一地 一策”和“一校一策“原则,和云南省属地管理要求,认真研判组考所在地的疫情情况,主动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组考防疫工作,及时制定各助学中心自学考试省考、学分互认课程校考考试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准备隔离考点和发热考场。 助学中心要提前完善工作预案,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二)保障人员健康
各助学中心要确保考生充分知晓考试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信息,掌握考试有关防疫要求。
(三)做好应急预案
各助学中心要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要充分做好组考所在地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做好考试信息服务,将考试安排广泛周知考生。
(四)考生要求
各助学中心要提醒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进入体温异常者复查室进行短时间休息调整后重新检测,正常者进入考场,异常者由考点安排至发热考场考试。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 1.23.3次省考已缴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