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16:47:12 作者:龙祖利 浏览量:3225

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

2021年度,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助学工作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提高助学质量,同时表彰先进,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经费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南科大通字〔2021〕46 号 )、《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奖励实施办法》(西南科大成字〔2011〕36号),学校拟对2021年度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助学中心及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优秀助学中心及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优秀助学中心

1.自学考试招生1年以上;

2.年度招生人数名列助学中心前10名且不少于350人;

3.年度内无重大考试违纪和其它事故发生;

4.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材料等;

5.按时按规定缴清各项费用。

(二)助学先进个人

1.从事该项工作1年以上;

2.从事和热爱自学考试助学教学和管理工作;

3.在年度招生、学生管理、助学教学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4.积极支持和配合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5.所在助学中心按规定缴清各项费用。

(三)优秀助学教师、优秀管理人员

1.从事该项工作1年以上;

2.积极从事自学考试的助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3.符合助学教师的任职条件或管理工作任职条件;

4.年度内承担了自学考试的助学(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

5.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学生无重大考试违纪和其他事故;

6.所在助学中心按规定缴清各项费用。

二、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各助学中心据实、认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助学中心申请表》(附件1),经助学中心所在单位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助学中心公章后,将电子稿、纸质稿及纸质稿扫描件按要求报送。

(二)各助学中心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奖励实施办法》(西南科大成字〔2011〕36号)要求和标准,推荐助学先进个人,填写《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将电子稿、纸质稿及纸质稿扫描件按要求报送。

(三)优秀助学教师、优秀管理人员的评选由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自行组织,评选结束后,优秀助学教师、优秀管理人员汇总表(附件3)经助学中心所在单位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助学中心公章后,将电子稿、纸质稿及纸质稿扫描件按要求报送。评选材料由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留档备查。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根据各校外助学中心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评优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各助学中心务必落实国家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政策,做好助学中心所有人员和考生的意识形态工作。若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取消评选资格。

四、材料报送

所有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

联系人:张艳娟

联系电话:0816-6089244

电子邮箱:876694541@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59号东8楼C座自学考试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助学中心申请表

           2. 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3. 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助学教师、优秀管理人员汇总表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