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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政策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16:21:00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15111

 

各助学中心、自考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规定, 从2022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现将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政策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我校有对应的普教全日制本科专业名称并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凡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我校没有对应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名称,且考生于2018年12月至2021年6月毕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仍按原《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南科大学位字[2020]4号),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参看学位申请通知)提出学位申请,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进行授位;凡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我校没有对应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名称,于2021年12月及之后毕业的考生,应不再进行学士学位授位。

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专业详见附表2(截止2020年9月22日)。教育部正逐步进行自学考试专业规范,规范后满足学位授予各项要求的专业可予以授位。如遇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调整或学士学位授位政策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西南科大学位字〔2020〕4号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3: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专业一览表.xls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