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助学中心助学过程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07 11:08:49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5238

西南科大成字〔2011〕34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助学工作是自学考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自学考试助学过程管理,是提高助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1、助学中心在每学期期末根据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下发的开课目录及授课计划,安排下期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替换、删减课程和减少课时。

2、对任课(含教学和辅导)教师的要求

1)任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违反规定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任课教师不能自行调课,确需调课的应提前两周办理调课手续并注明补课时间,经助学中心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调课。

3)任课教师应写好教案、填写教学日志,存档备查。

3、对学生考勤要求

1)助学中心应建立班辅导员制度,班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考勤,凡缺课达1/3以上的,取消省考课考试资格,参加重修。

2)加强课程的过程性控制和考核,省考课程考试成绩,按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之和的结构评分方法计入总分。

4、教学检查

为了保证各助学中心的教学质量,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与各专业助学学院每学期不定时到各助学中心检查开课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指导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确保助学质量。

5、对不认真组织助学工作,致使学生考试合格率较低的助学中心,将责令助学中心限期整改,对整改仍无明显效果的助学中心,将停止其招生或终止其联合办学协议。

6、各助学中心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助学中心的实施细则。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