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校外助学中心的设立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7 09:33:39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5459

西南科大成字〔201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中心设立与管理工作,切实规范自学考试助学行为,促进自学考试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招考委〔2011〕3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中心的设立与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自学考试助学中心设立条件

1、新增申请单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办学许可证和固定办学场所的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以及国家及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拥有一支与招生规模相适应,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队伍;

3、拥有一支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师资队伍,具备课程必要的助学能力;

4、拥有支持开展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所必需的辅助设施设备及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5、具有在当地完成教学任务所需的基本实习或实验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与指导队伍。

第二条   助学中心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应用型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拟订本中心实施应用型自学考试的管理细则。负责定期报送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接受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评估检查。

2、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与招生计划,配合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宣传、考生报名、与当地市(州)自考办衔接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安排省考课程考试场地,负责考试组织、监考等工作。助学中心不允许在超出办学协议规定的范围设教学点(即点外设点),一经发现,除对超出规定范围的办学不予承认和注册外,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办学协议。

3、负责执行上级考试机构制定的教学计划,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的教学计划与要求安排教学辅导。负责学生注册、选课,按要求购买与发放教材。按照自学考试学籍管理规定,助学中心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将学生个人信息材料按要求报送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4、根据应用型自学考试课程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组织统考课程的考试。助学中心负责报考、组织学生复习、参加考试及成绩通知等。

5、根据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的要求,代收学生的学费,并按协议及时上缴西南科技大学。

6、承担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安全管理,在助学中心树立良好学风。选派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并提供学业、生活等方面的咨询。

7、与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保持紧密联系,定期、不定期汇报助学工作情况。负责选派教师到西南科技大学相关助学学院参加教学研讨和交流。为西南科技大学前往助学中心进行教学、辅导、巡考、检查评估、联系工作等的自学考试工作人员、教师提供条件与便利。

8、助学中心必须维护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权益不受损害,保护西南科技大学知识产权,防止非法使用。

第三条  校外助学中心管理与考核指标体系

为规范自学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切实提高助学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每年将对校外助学中心进行检查和评优。考核指标体系如下:

项目

分值

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机构

20分

1、领导重视,有专门机构负责助学中心工作;

2、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健全。

不符合要求扣10分

不符合要求扣10分

 

经费

15分

1、及时准确上报学生人数并缴清协议规定费用;

不符合要求扣15分

 

助学管理

20分

1、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自学考试政策法规;

2、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招生、报名报考和转免考程序;

3、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毕业办证及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

4、管理人员熟练认真负责、工作严谨,工种无差错。

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不符合要求扣5分

 

教学组织

25分

1、有专职的教学教务管理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自学考试的教学计划,开课目录;

3、开学前半月上报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及教学安排;

4、保证按时授课及学时,确保助学质量;

5、重视省考课,认真组织教学和考试;

6、教材征订必须及时准确,禁止使用盗版教材。

不符合要求扣4分

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不符合要求扣4分

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不符合要求扣4分

不符合要求扣3分

 

考试管理

10分

1、加强考风建设,考试制度健全,考务工作严格规范;

2、考场设置规范,考务队伍能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3、省考课科目按要求进行;

4、及时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不符合要求扣3分

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不符合要求扣3分

 

毕业设计

论文管理

10分

1、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机构完善,安排详尽、保证质量;

2、指导教师符合要求,工作认真负责;

3、提前落实选题、开题,按论文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4、答辩组织认真、严谨并及时上报论文成绩,上报存档档案。

不符合要求扣3分

 

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不符合要求扣3分

 


第四条    

1、本办法由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助学中心工作流程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