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10:28:22 作者:网教科 浏览量:4493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8年春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春季新生信息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10点。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务必在此之前将所有已报名学生信息上传至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
二、入学考试时间:2018年1月21日。
三、各校外学习中心在2018年春季招生过程中,务必使用学院配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和配套的报名系统进行新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的采集工作。
特别提醒:从2017年开始,学院将不再受理任何因报名信息录入错误的学籍信息修改申请,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学籍信息错误学生,相关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办理退学。
四、凡报考我院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提供其前学历在“学信网”上的查询打印材料或者教育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的前学历认证报告,同时填写《前学历毕业证书真实性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对于逾期未提供者,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五、学院将对上传到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中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析,若校外学习中心上报的学生信息存在批量异地证件号码,学院要求学生必须提供其在学习中心所在地的社保证明、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及学生真实手机号码(备注在证明材料上),并由学习中心收集、整理后发至学院网络教育科,以便核实。凡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学生,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六、报读高起专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小于18岁,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
七、各校外学习中心在上报学生联系电话时,请务必填写学生真实的个人手机号码,一生一号。凡因虚假和错误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录取和正常学习的,其后果由校外学习中心和学生本人自负。
八、 学生的入学登记表必须由学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并在录取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学生的入学登记表寄到我院网络教育科。如校外学习中心寄回学院的入学登记表仍然是学生手填的,我院将不予受理。
希望各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我院2018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简章以及学院各项招生规定,规范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及异地招生;严禁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
网络教育科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