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月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13:41:17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3561
各助学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6〕1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1月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有关事项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2017年1月5、6日。
二、各助学中心务必按计划于考试前完成教学任务。
三、按助学中心组织课程考试的要求认真落实期末的各项考务工作。设立考务委员会,作好考场布置、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教育等各项工作。
四、各助学中心应作好监考工作,严格遵守《监考人员职责》。
五、考试时学生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安排到指定教室凭证件参加考试。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现象。
六、凡未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的学生(已缴费数据中没有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考试,没有报考的学生参加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七、省考课程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从学校抽调人员进行交叉巡视,对凡是未按照上报的考试安排(编场)组织考试的助学中心的考生成绩,将不予以认定。
八、各助学中心需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的《四川籍2017年1月省考已缴费数据》及《2017年1月省考课程考试签到表》(详见附件或群共享)制作考生签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在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务必签到,缺考考生在签到栏备注出缺考字样,试卷回收时将签到表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粘贴于试卷袋背面。试卷装订顺序必须按照签到表顺序排序,不同课程不能混装在一起。
九、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后先签到。考生在试卷上仔细填写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层次、助学中心等内容(要求用正楷字书写)。
十、届时,试卷将由巡考教师或以其他方式送达各助学中心(巡考教师安排以各中心本次报考缴费成功考生人数为依据)。有巡考教师安排的助学中心,试卷由巡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交接带回,通过其他方式寄发试卷的助学中心,试卷按自考办统一要求进行交接。
十一、与考务相关的问题请咨询自考办,联系电话:0816-6089244,0816-6089268。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