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2 10:14:23 作者:网教科 浏览量:3071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6年秋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秋季新生信息上报截止时间:2016829日上午10点。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在此时之前将所有已报名学生信息上传至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

    二、入学考试时间:201694日。

    三、各学习中心在2016年秋季招生过程中,务必使用学院配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和配套的报名系统进行新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的采集工作。

    四、凡报考我院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提供其前学历在“学信网”上的查询打印材料或者教育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的前学历认证报告,同时填写《前学历毕业证书真实性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对于逾期未提供者,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五、学院将对上传到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中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析,若学习中心上报的学生信息存在批量异地证件号码,学院要求学生必须提供其在学习中心所在地单位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学生个人真实手机号码,以便核实。证明上缺少单位公章和手机号码的学生,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工作证明模版下载网址:http://wljy.swust.net.cn/xnkjCms/wlzlxz/index.htm

    六、报读高起专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小于18岁,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

    七、各学习中心在上报学生联系电话时,请务必填写学生真实的个人手机号码,一生一号,学院网络教育科将对学生联系电话进行核实。凡因出现虚假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录取和正常学习的,其后果由学习中心和学生本人自负。

    八、 学生的入学登记表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录入,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在录取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学生的入学登记表寄到我院网络教育科。如学习中心寄回学院的入学登记表仍然是学生手填的,我院将不予受理。

    希望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我院2016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简章以及学院各项招生规定,规范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及异地招生;严禁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

                                             网络教育科

                                          2016年8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