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关于2016年7月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 10:04:31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2946

各助学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6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7月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有关事项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一、考试时间:2016625—26日。

二、各助学中心务必按计划于考试前完成教学任务。

三、按助学中心组织课程考试的要求认真落实期末的各项考务工作。设立考务委员会,作好考场布置、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教育等各项工作。

四、各助学中心应作好监考工作,严格遵守《监考人员职责》。

五、考试时学生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安排到指定教室凭证件参加考试。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现象。

六、凡未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的学生(已缴费数据中没有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考试,没有报考的学生参加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七、省考课程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从学校抽调人员进行交叉巡视,对凡是未按照上报的考试安排(编场)组织考试的助学中心的考生成绩,将不予以认定。

八、各助学中心需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的《四川籍164次省考已缴费数据》及《20167月省考课程考试签到表》(详见附件或群共享)制作考生签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在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务必签到,缺考考生在签到栏备注出缺考字样,试卷回收时将签到表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粘贴于试卷袋背面。试卷装订顺序必须按照签到表顺序排序,不同课程不能混装在一起。

九、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后先签到。考生在试卷上仔细填写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层次、助学中心等内容(要求用正楷字书写)。

十、届时,试卷将由巡考教师或以其他方式送达各助学中心(巡考教师安排以各中心本次报考缴费成功考生人数为依据)。有巡考教师安排的助学中心,试卷由巡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交接带回,通过其他方式寄发试卷的助学中心,试卷按自考办统一要求进行交接。

        十一、与考务相关的问题请咨询自考办,联系电话:0816-60892440816-6089268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1.四川籍164次省考已缴费数据

2.2016年7月省考课程考试签到表

3.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员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