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1 15:25:00 作者:网络教育科 浏览量:2555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3年秋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秋季新生信息上报截止时间:2013819日上午10点。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在此时之前上报完所有已报名学生信息。

二、入学考试时间:2013825日。

三、请各学习中心务必按照新生电子照片的拍摄标准(拍摄标准请在学院网站“网络教育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对2013年秋季报名学生进行电子照片的拍摄,并在录取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网络教育科。

四、凡报我院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向学习中心提供在“学信网”上前学历查询打印材料或者教育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的前学历认证报告,同时学习中心必须要求报名学生填写《前学历毕业证书真实性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对于逾期未提供者,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五、学院将对上传到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中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析,若学习中心上报的学生信息存在批量异地证件号码,则学生必须提供其在学习中心所在地单位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户籍证明。并且,工作证明中还必须提供学生个人真实手机号码,以便学院核实。证明上缺少单位公章和手机号码的学生,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工作证明模版下载网址:http://wljy.swust.net.cn/xnkjCms/wlzlxz/index.htm

六、报读高起专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小于18,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

七、各学习中心在上报学生联系电话时,请务必填写学生真实的个人手机号码,坚决杜绝统一填写同一个座机电话号码或者同一个手机号码以及不填、乱填的情况发生。网络教育科将对每个学习中心学生联系电话的上报情况进行核实。凡因出现上述情况不能正常录取而造成的后果由学习中心自负。

希望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我院2013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简章以及学院各项招生规定,规范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及异地招生;严禁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

               

网络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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