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

我校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开展校外学习中心办学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1 14:21:00 作者:网络教育科 浏览量:2469

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教育办学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近期教育部和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办学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要求

各校外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本中心招生、教学、教务、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二、自查工作要点

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根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对本中心网络教育办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1. 办学指导思想。

2. 校外学习中心办学条件、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

3. 校外学习中心招生及宣传管理,重点自查以下方面:

1)是否存在夸大和虚假招生宣传的情况;

2)是否与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招生或接受中介机构或个人的生源;

3)是否存在跨区域或点外设点进行招生的情况;

4)是否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包括生源地、年龄和毕业证真伪);

5)是否以网络教育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

6)是否将办学权和招生权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7)是否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入学考试。

4. 校外学习中心教学开展情况,重点自查以下方面:

1)是否按照学院规定,开展相关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包括教学辅导、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等);

2)是否存在学生委托完成网上自测、发帖等学习过程的情况;

5. 校外学习中心学籍管理。

6. 校外学习中心考务管理,重点自查以下方面:

1)是否有加强考风考纪的有效措施和制定规范考试管理的相关文件;

2)是否在考试中存在学生替考或作弊的现象;

3)是否发生不按照规定时间考试或提前拆封试卷的情况;

4)是否存在异地设置考点的情况。

7. 校外学习中心收费管理,重点自查以下方面:

1)是否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按时缴纳学费的情况。

8. 校外学习中心学习支持服务情况。

9. 校外学习中心自建网站及管理情况。

10. 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有效措施和亮点。

11. 校外学习中心在上述各方面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各校外学习中心根据“自查报告工作要点”撰写《学习中心自查报告》(3000字左右),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电子文档于621日前,发送至学院网络教育科邮箱(zdk@swust.net.cn)。书面材料由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依托建设单位公章后,于626日前邮寄至学院网络教育科。逾期未提交自查报告的校外学习中心,我院将暂缓2014-2015年联合办学协议的续签工作。

四、联系人:敬淇文   联系电话:0816-6089265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