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关于2015年1月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9 21:38:27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3745

各助学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4〕1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1月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有关事项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一、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

      二、各助学中心务必按计划于考试前完成教学任务。

      三、按助学中心组织课程考试的要求认真落实期末的各项考务工作。设立考务委员会,作好考场布置、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考前培训、学生考前教育等各项工作。

      四、各助学中心应作好监考工作,严格遵守《监考人员职责》。

      五、考试时学生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安排到指定教室考试。严格考试纪律,杜绝作弊现象。

      六、凡未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的学生(已缴费数据中没有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考试,没有报考的学生参加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七、省考课程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从学校抽调人员进行交叉巡视,对凡是未按照上报的考试安排(编场)组织考试的助学中心的考生成绩,将不予以认定。

      八、各助学中心需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的《四川籍153次省考已缴费数据》及《2015年1月省考课程考试签到表》(详见附件或群共享)制作考生签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在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务必签到,缺考考生在签到栏备注出缺考字样,试卷回收时将签到表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粘贴于试卷袋背面。试卷装订顺序必须按照签到表顺序排序,不同课程不能混装在一起。

      九、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后先签到。考生在试卷上仔细填写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层次、助学中心等内容(要求用正楷字书写)。

      十、届时,试卷将由巡考教师送达或以邮递方式寄到各助学中心(巡考教师安排以各中心本次报考缴费成功考生人数为依据)。有巡考教师安排的助学中心,试卷由巡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交接带回,通过邮递方式寄发试卷的助学中心,试卷按自考办统一要求进行交接。

      十一、自学考试考务委员会:

                主    任:王天恒

                委    员:龙祖利

                试卷收发:黄英、王红妮、苏明莉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四川籍153次省考已缴费数据
附件:2015年1月省考课程考试签到表